最高法院对Bankia的绝对打击

2020-01-25T20:30:12+01:00

 

最高法院对Bankia的绝对处罚

为什么赢得针对行动的99%的赔偿要求?

很简单,因为在PAHO(公开认购要约)中,Bankia将股票出售给零售客户,从而产生了与现实不符的偿付能力形象。 昨天,最高法院通过驳回两项Bankia救济并向股东提供理由,认可了这一裁决。

逻辑上是绝对正确的,以至于反对BANKIA是一家银行业实体,该银行实体被公款救出,并被用来充实某些根深蒂固的政权人士,但很少有人知道钱的价值何时下降。如果2012年5月9日罗德里戈·拉托(Rodrigo Rato)辞职或2012年5月25日重新制定账户以及随后挽救190亿欧元的公共资金,Bankia的股票就不会出现不,股票价值的损失发生在 2013年4月,当FROB(属于国家机构的银行业条例重组基金)决定将股份的名义资本从每股2欧元降低至1欧分时,这就是所谓的“对分”,即在1中合并100股的操作。 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发生分拆之前出售股票,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因为即使知道实体的不幸状况,普通公民的疏忽也阻止了他们动员。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必须问自己,如果这发生在另一个银行实体中,是否会以相同的方式赚取股票? 答案很明确,不。

在那种情况下,将核实有关文件是否已交付给客户,并且,除了公然的欺骗案件外,它们不会谴责该实体。 但是,如果我们从危机中摆脱出来的是好事,那就是人民的饥饿导致了对那些以他人的财富充实自己的大实体的大规模宣称,那就是 我们绝不能让勉强压倒我们无法主张我们的权利.